据福田区人民法院介绍,被执行人张丽对外借贷700余万元一直拖欠,法院分离于2015年11月12日和2017年4月1日立案执行的两份生效民事裁决书肯定,执行标的共计723.74万元。然而,张丽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实行还款义务,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人员名单。纳入失信名单后,张丽在出行、消费等多方面受到限制。
被依法拘留后,有才能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张丽依然寻找各种借口与执行法官“讨价还价”。终极,在法院强迫执行的威慑力眼前,张丽赞成立即支付全体执行款。鉴于张丽之前故意逃避执行、无视司法威望的恶劣行为,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决议对其罚款10万元。
10月16日,被执行人张丽将罚款10万元及案款723.74万元交至法院,并对回避执行的行为具结悔过,此案胜利执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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